按照《乌兰察布市“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和《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育关怀保险实施办法》,近日,乌兰察布市又为2016年度纳入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的721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缴纳了生育关怀保险,为他们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灾害等意外事故的保险保障服务。
计生特殊家庭生育关怀保险采取“政府投保,个人受益”方式运作,所需资金由市本级“生育关怀公益金”负担,保险费为每个被保险人100元,本次保险生效期为2016年7月30日,保险期间为一年,由市计划生育协会统一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共计6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亡故)保险金额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1万元。目前,全市各级计生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参保对象重点了解保险条款和相关内容、投保和理赔方式,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抵抗意外风险的能力。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形成人人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协会 刘树辉2016年8月30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