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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计生协发〔2017〕25号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计划生育协会:

现将《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11月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

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实施办法

 

各旗县市区计划生育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自治区计生协转发《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协〔201730号)精神,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经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协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因意外伤害、疾病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建立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体系与工作机制,为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的目标人群提供因意外、疾病住院护理补贴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保险范围与对象

乌兰察布市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目标人群。

三、保险期间一年。

四、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标准

1.意外身故保险金额:1万元;

2.因意外伤害、疾病住院日补贴陪护费:100/日,最多给付60日为限。

(二)筹资标准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所需资金由各旗县市区财政负担,保险费为每个被保险人50/年。

五、投保方式和投保程序

(一)投保方式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采取“政府投保,个人受益”方式运作,由各旗县市区计划生育协会向中国人寿各旗县市区支公司投保。

(二)投保程序

1、由各旗县市区计划生育协会为每位被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2、中国人寿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支公司办理保险单。

3、保险证明由中国人寿乌兰察布各旗县市区支公司出具投保凭证。如发生遗失,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地区计生协与当地人寿保险公司联系予以补办,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六、理赔程序及规定

(一)理赔程序

1、确定是否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并且出险时间在保险期内;

2、是否符合理赔范围;

3、准备相关材料;

4、出险后,被保险人可在乌兰察布市境内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中国人寿保险乌兰察布分公司或各旗县市区支公司大厅报案,提交资料。

(二)申请索赔时,应备齐以下资料交保险公司

1、本人身份证、银行卡。

2、住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

3、住院的收据和费用清单。

(三)理赔标准:按照协议保额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在计生特殊家庭出险后积极联系协调当地人寿保险公司,妥善解决理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维护计生特殊家庭的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加强指导。各级计生协要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了解保险条款和相关内容、投保和理赔方式以及参保范围,形成人人关心和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各级计生协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确保被保险人符合参保对象要求。要切实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确保保险证明和赔付款及时发放到参保群众手中,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市计划生育协会将本项工作列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检查和抽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四)完善机制,保障权益。为及时掌握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各旗县市区计生协要积极协调中国人寿乌兰察布各旗县市区分支机构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和信息。对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补贴保险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认真进行协调解决,切实维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合法权益。

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18年05月07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