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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2017年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委办公厅:

现将《2017年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1213

 

2017年乌兰察布市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抓改革、促发展,聚焦民生,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落实党政责任,在促统筹上实现新突破

市委、政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及《乌兰察布市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办公、专题会议,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市政府于9月初抽组有关人员对11个旗县市区计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市人大、政协积极参与考核和调研,并通过建议、提案等为计生工作建言献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职。

从完善生育支持等多方面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服务需求。近年来,市、县两级新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7所,其中6所已投入使用。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共建成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12个,实行母婴健康服务网格化管理。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55%,住院分娩率99.97%,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2017年,全市教育部门投入资金6441万元,新建幼儿园21所,毛入园率达95%。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拟建7个医养一体化机构,目前,2个已投入使用,床位360张;5个在建中,预设床位3000张。今年,自治区确定我市为医养结合试点盟市。我市确定2个试点旗县和14个试点单位。探索建立了多形式的医养结合模式,在城镇以“居家养老+签约医生”为主,配合“社区养老驿站”等服务;在农村推广“互助幸福院+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同时辐射周边居家老人。目前,全市458处互助幸福院,60岁以上老人入住4.3万户,计划生育家庭降低35岁优先纳入公益养老服务范围。此外,支持医疗机构、社会福利中心以及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或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24.29万人,接受健康管理16.52万人,健康管理率68%

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2017年,中央、自治区下拨经费3284.18万元,市本级安排计划生育事业专项预算1545万元,人均达到7.31元,为全市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夯实基层基础,在促改革上创出新亮点

市、县两级卫生计生机构重组后,合理设置计生专业机构,确保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的履行。全市110个苏木、乡镇、办事处全部设置了计划生育办公室,行政或事业编制654人;配备嘎查、村和社区计生专干1510人,稳定了基层计生队伍,强化了基层服务网络,保证了基础工作的落实。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部完成整合;全市174个乡镇卫生院、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工作职能,群众获得了更加优质便捷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将市计生协纳入群众团体序列,市政府主持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会前,杜学军书记和费东斌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计生协履行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职责职能,要求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关于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实施方案》,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全面推行网上办证制度,投入240万元,11旗县市区均设立了网上办证平台,为新政执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到10月末,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2577份。

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出生人口监测实施方案》,健全了公安、民政、统计、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2017年,全市现居住人口196.7万人,已婚育龄妇女29.9万人,出生11662人,出生率5.93‰,出生政策符合率99.5%。现居住出生比去年同期增长1.1个千分点,其中,二孩占出生总数的40.11%,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已经显现。

(三)健全工作机制,在惠民生上完善新举措

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扶政策确认目标人群,及时、足额兑现奖扶资金。2017年,确认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群19307人、特别扶助942人,奖扶资金2389.18万元全部下达;为2017年新增158户特扶家庭兑现了一次性扶助金136万元;近1.4万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奖励费;为1.13万户2-14周岁独生子女家庭缴纳爱心保险,确保各项计生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把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方案》,对当年发生的独生子女亡故、伤残家庭实施亲情关爱工程,失独和伤残家庭分别给予每户1万元和6000元精神抚慰金,今年全市发生独生子女亡故家庭32户,伤残家庭1户,精神抚慰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为纳入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的942位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了意外事故的保险保障服务;此外,大部分旗县还为计生特殊家庭缴纳了住院护理补贴保险;2017年春节前,市本级对全市因疾病、意外造成特殊困难的21特殊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300060007000元扶助关怀资金,共计10.5万元,直接拨付本人银行卡。特扶家庭成员每人每年给予春节慰问金500元,2018年春节慰问金47.1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将帮扶与关怀工作常态化,为全市纳入特扶系统的计生特殊家庭建立了基本信息档案,确定了联系人,并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精准扶助计生特殊家庭。

卫生计生部门将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蒙中医院设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开通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住院治疗缴费起付线下降50%。市民政局在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中,将计生特殊家庭老人列为服务对象,今年,集宁区有30位计生特殊家庭老人领到了每年3600元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券。

(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在强服务上定位新标准

加强宣传倡导,依托项目推进,强化目标管理,稳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市评选出创建幸福家庭示范乡镇、办事处12个,示范社区、行政村23个,示范户35个。

制定了“新家庭计划”示范点建设标准,引领和推动“新家庭计划”全面实施。全市30个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被自治区确定为首批“新家庭计划”项目示范单位。在全区“新家庭计划”项目经验交流会上,乌兰察布市作典型发言,《中国人口报》作了题为“乌兰察布市让新家庭计划生根开花结果”的报道。

开展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目前正在运行的集宁区、商都县和察右中旗三个项目,资金共计240万元,通过“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和社区带动受助母亲的模式,扶持120位贫困母亲发展生产,掌握技能,提升自身能力,建设幸福家庭。

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出生人口缺陷,1-10月份,全市开展免费婚检19592人,婚检率74.74%;免费孕检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并在国家、自治区每对夫妇投入240元的基础上,市政府增加100元补贴,城镇和农村牧区共开展免费孕检14997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1.8%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为1.74万名624月龄儿童免费发放营养包12.1万盒。

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化科学育儿和青少年健康教育活动。依托幼儿园、社区、学校,全市建成16个早教基地和7个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将父母课堂、亲子活动、“沟通之道”等活动常态化;启动“青春期健康教育进校园”系列巡讲;积极参与“全区大学生青春健康演讲大赛”;举办了“2017大学生青春健康联谊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青少年心理与生理健康,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五)坚持依法行政,在促和谐上构建新局面

全市建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2所,实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双随机”监督工作机的制,推行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年无行政执法过错案件发生。

积极推进诚信计生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办事指南明了、免费项目明白、优惠政策全面,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

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环境。由卫生计生、食药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四个联合督查组分别对11个旗县市区开展了执法检查,对“两非”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201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02.9,连续12年保持在正常值范围。

着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卫生计生服务体系,2017年流动人口规范电子建档率达70%,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100%

(六)创新宣传方式,在抓落实上展示新成效

把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融入生育关怀和优质服务中,强化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宣传服务内容,努力适应新形势、融合新发展。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重点强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的宣传倡导,市委中心组学习和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都将《决定》的学习和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报纸、电视、交通之声、行风热线、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和录制专题节目、制作公益宣传片等加大宣传力度,并在人口集中场所开辟专栏,解读“全面二孩”政策以及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5.15国际家庭日“幸福家庭、健康同行”大型宣传活动,5.29“为党旗增辉、为健康助力”计生协会员活动,7.11”世界人口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等卫生计生重大主题活动,市、县两级同步启动,宣传、咨询、义诊,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理解、参与卫生计生工作,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二、下一步需重点强化的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各项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更加均衡、更加充分的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当前,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衔接的政策体系,落实好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性别平等、老人赡养、特殊家庭关怀等服务措施,保障计划生育群众合法权益。

(二)继续解决好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计生专干待遇问题,提升基层计生队伍素质,确保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到位。

(三)解决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解决基层基本公共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提高管理服务的精准度,方便群众,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2018年05月17日 印发